月刊重溫: 2024年5月 第三期

淺談加拿大 Stream A 和 Stream B(三)

第三期 Vol.3

撰文

  一般在職的香港人若要善用假期,渡假消費玩樂去韓國、日本、台灣、泰國、越南、北上等,絕對是快、靚、正,加拿大溫哥華只屬探親之地,但筆者的靚姑姐在進入半退休生活不久後,決定由香港來溫哥華探望筆者及家人,並順道食、玩、買、打卡深度旅遊。這位姑姐去旅行搭乘飛機的次數比我開車還多,被親友冠名「旅遊達人」的她並非言過其實。靚姑姐提議四月去加拿大北部欣賞極光,筆者推翻姑姐要去西北地區黃刀市的提議,堅持要帶她去卑詩省以北的育空地區白馬市追逐北極光……(後續)

  旅程第二天在白馬市中心,遇到來自香港的加拿大新訪客,我未有細問,但我猜這位女士是循著Stream B渠道,期望未來能獲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權。Stream B 政策自推出後,就經歷過兩次修訂,簡單言,香港或BNO 護照持有人只需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前儲滿一年全職工作經驗或過去三年內儲滿一千五百六十個小時兼職工作,並考到五分英文,便可以合資格申請加拿大永久居留權。加拿大移民局亦為香港申請人放寬條件,將申請加拿大開放式工作簽證的要求,由過去五年大專畢業生,降低至過去十年畢業生。至於並非過去十年大專畢業生的香港或BNO 護照持有人,仍然可以循臨時勞工計劃,或省/地區提名獲得首次工作簽證,累積加拿大工作經驗作為日後申請加拿大永久居留鋪路。可行的話,筆者要提醒所有 Stream B 申請人,可以全職工作一年加一到兩個月後,或儲滿一千六百個兼職小時後(即:超過工時要求後)才提出加拿大永久居留權申請,免得因計算工作時間問題令移民官傷腦筋,耽誤審批進度。

  另外,網絡江湖傳聞道:加拿大移民局近期放慢手腳去審批 Stream A 和 Stream B 申請,並有說香港申請人已經失去「優先審批」的待遇,申請出現積壓情況,審批由六到八個月拖到二十個月的說法亦極度駭人。筆者亦留意到有加拿大團體關注以上情況,並與在野黨國會議員不住檢察審批情況,加拿大移民局亦作出澄清(以下因閱讀營養極少,下刪五十字)。筆者明白各位等待審批期間心情如熱鍋上的花蛤,無助地張開,講不出聲。。但懇請各位親愛的讀者不要道聽塗說,移民申請並非用模具做曲奇餅,烘培焗餅個個一模一樣。有人申請一年仍未批出,絕對不代表閣下的申請需要移民局也要花一年審批。可能是申請人資料有誤;移民局電郵誤發,或申請人忙於生活,忘記查閱移民局重要電郵;或香港良民證審批有阻礙等一籃子的因素,Who knows? 移民絕對是一項信心的功課。

  (續前)…… 起初筆者被家庭委任為「加拿大旅遊大使」,實在是有些壓力,但首次到訪白馬市的筆者和靚姑姐見到結了厚厚冰的湖泊,在上面漫步,欣賞雪白天鵝在湖中休憩、並在旅程最後一晚親眼目睹北極光的榮美,我們倆亦不禁讚嘆造物主的大能。

  這是天父世界,我心滿有安寧,花草樹木,穹蒼碧海,述說天父奇能!

To: 清姑姐

【註】:以上隨心分享並非專業法律意見。如有加拿大移民法問題,請向專業人士查詢。

樂天 – 1996年隨父母從香港移民到溫哥華,畢業畢業又畢業。零售、銀行、傳媒、公關都做過。最後竟然最鍾意坐office,現為一名資深執業加拿大移民顧問Regulated Canadian Immigration Consultant,筆者旨於創作有關移民法專業知識、信仰及職場上人生百態般輕鬆有營養文字食糧,好過吃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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