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能用善行抵銷罪過嗎?

撰文

  論到審判及報應,相信人人都會害怕,尤其是當人做錯事犯了罪之後,人的良心會感到不安,心中會內咎及自責,甚至有羞恥感、恐懼感,並且不希望公開被定罪判刑。那麼人有甚麼方法可以抵銷罪過呢?絕大部份的人都認為「行善」是最好的方法,大家常聽到的俗語說:「行善積德,將功補過」。這樣人面對死後的審判豈不是有出路嗎?意思指人只要用足夠的善行就可以抵銷罪過,可以逃脫將來被刑罰,甚至不用到地獄去,這樣的想法與做法對嗎?原來是有問題的。

如何設定抵銷的制度?

  「用善行抵銷罪過」,這種想法其中的問題是,誰定下這制度?這制度的標準是如何定?哪一個國家或法庭的法律中有這樣的規條?人用甚麼善行去抵銷不同的罪過?我們找不到這制度設定的答案,更不知道如何去制定其中的做法。從來沒有法律說人偷了錢就可以用捐獻同等金額去避免被定罪;做義工就可以抵銷打傷人的罪過,如此類推。如果有這樣的制度,恐怕人犯了任何罪都不需要坐牢,例如一個殺人犯被審判的時候,他可以說他曾救過多少人,應該可以抵銷他的殺人罪。同樣,在大部份的宗教裡,也沒清楚說明如何抵銷罪過。

罪就是罪

  在世上的審判中,我們找不到案例說一個人在超市偷了東西,被拉到法院接受裁決,法官的判詞說由於這人過往做了很多慈善工作,因此判那人是無罪的。罪就是罪,這是定案,會被記錄留下案底。人只有向法官求情,希望因為過往有良好行為的記錄而減免刑罰。有些宗教也有類似的想法,他們同意罪就是罪,已經被記錄下來,但是為了避免死後的審判,他們只有提出行善與積德的想法。
但人要提供多少善行、積多少德才足夠抵銷地獄的刑罰,並且有足夠的資格到天堂去?他們一般會含糊地說盡管行善,做多少就多少,只要不犯大罪如殺人放火、姦淫擄掠、嫖賭犯毒,就不用到地獄去。但這是誰說的?如何定?審判者是誰?殺人姦淫也有不同等級,是不是所有這些人都要去地獄?還有,如果犯小罪或少犯罪的人因行善可以上天堂,小罪的標準又是甚麼?人的自私、貪心、驕傲、謊言、虛假、放縱等都算是小罪嗎?算起來從年紀小到老加起來的小罪真不少呢,那麼也有資格上天堂嗎?那樣就不用行善積德了。

耶穌基督成為代罪羔羊

  基督信仰告訴人,善行不能夠抵銷罪過,人就算只有一點罪過都要被定罪,如聖經傳道書十1說:「死蒼蠅使做香的膏油發出臭氣;這樣,一點愚昧也能敗壞智慧和尊榮。」只要一隻死蒼蠅在一瓶香膏油內,整瓶膏油就是不潔淨,人有一點罪污就是不潔淨,何況人一生的過犯罪過實在很多很多,沒有人敢說自己是完全人。天堂是完全人才能夠進入,聖經馬太福音五48說:「所以你們要完全,正如你們的天父(神)是完全的。」啟示錄廿一27說:「所有不潔淨的、行可憎的和說謊的,決不可以進入這城(即天堂)」。
人本是該死的,所以常聽人說「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因為知道自己沒有完全聖潔的資格能夠到天堂,同時也找不到往天堂的路才如此說。但是,感謝天父,就是聖經所介紹的創造主,祂是獨一至高至大的真神,祂知道人不聽從祂的話,犯罪之後再不是完全人,不能夠親近完全聖潔的父神,因此祂為人類預備了代罪羔羊,就是降世為人的耶穌基督。

  昔日天使宣告祂的降生時說:「看哪!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於萬民的:今天在大衛的城裡,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加福音二10-11)耶穌基督在二千多年前降世為人完成了救恩,親自為人類的罪過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代替了人應該受的審判,使凡接受祂為救主的人都可以得蒙救贖,罪過得到赦免,因為耶穌基督死後三天復活,證明祂能夠勝過罪惡與死亡,只有祂是「道路、真理、生命」(約翰福音十四6)。人只需要認罪悔改、接受救主、跟隨主,就可以得著永生,在地上有神的同在與帶領,死後不再需要面對審判,永遠與神在天家。親愛的朋友,你如今知道抵銷罪,免去將來審判的方法了嗎?天父在等待你悔改,你願意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嗎?

撰文:洪順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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