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奧運剛結束,據網上報導,從1968年開始,幾乎每屆奧運都發生和禁藥有關的事件。為甚麼運動員挺鋌而走險,明知使用禁藥會被取消參賽資格,甚至被禁止終身作賽,仍然要用禁藥呢?運動員能夠按常規通過刻苦訓練爭取好的成績,豈不是很光榮的事嗎?
被尊稱為「現代奧林匹克之父」的法國教育家皮埃爾‧德‧古柏坦,為了宣傳奧林匹克精神,鼓勵參賽運動員,他提議並經國際奧委會批准,將「Altius, Citius, Fortius」(中文:更高、更快、更強;英語:Higher, Faster, Stronger)作為奧林匹克格言。也許運動員就是因為要「更高、更快、更強」,因此不惜付代價去爭取更好的成績,這是無可厚非的。但是除了鼓勵提升運動員的成績外,背後更重要的,是展現人類多方面的價值與精神──例如運動競賽的準備與參與,使人認識到人積極奮鬥的向上精神與鍜練,人的自律、品格、道德、彼此合作、彼此尊重、彼此欣賞、彼此和諧相處、彼此學習、公平競賽和誠實等文明精神,運動員的輸贏雖然很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體育精神,即使是輸,也能夠為別人贏了而高與,並且發出道賀、欣賞與學習的精神,因此使用運動禁藥是完全抵觸體育精神。
還有,據經驗分析,運動員使用禁藥會產生多方面的傷害,包括運動員自身的傷害;例如使用藥物上癮、影響健康、破壞人生的價值觀。運動員使用禁藥破壞了公平競賽的體育精神,同時亦影響人對體育運動發展的正確追求。更羞辱的,是奧運運動員乃代表國家參賽的,使用禁藥破壞了國家的形象與信譽,並且浪費了國家對他們的栽培投資。當大部份運動員透過多番的刻苦艱難訓練去爭取成績時,個別運動員卻為了取勝及其背後的名利而衝昏頭腦,不惜採用不法手段,包括服用運動禁藥,以達到目的。他們得到直接的後果,就是因為犯規當場被停止參賽,甚至喪失以後參賽的資格,這是咎由自取。
運動用禁藥的事,使我們想到聖經創世記記載一件更使人觸目驚心的事,就是人類的始祖吃了「禁果」。創造主(神/上帝)創造人類之後,把人放在最完美的環境伊甸園,人類那時沒有苦難、痛苦、眼淚與死亡,因為神給人類創造了最美好的。然而,人要享受神所賜的一切,就要按吩咐去行事,創世記一26記載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的形像樣式是指祂的美德與才華,例如今天在人身上仍然可以看見的一些表現,如慈愛憐憫、公義、聖潔、信實、聰明智慧等,即人的被造是完美的。神給人的任命是要好好管理海陸空的一切活物,而人是有足夠的能力與智慧去承擔神所給的任命。
還有更重要的,就是人要聽神的說話去行事,聽神的說話好嗎?當然是好的,因為神擁有全善、全美、全智、全能、全聖等完全的美德,祂的教導與指引一定也是最好的。於是神就用一棵樹上的果子去告訴人祂的禁令,目的之一就是提醒人要聽祂的說話,就好像運動員不應吃禁藥一樣,但不同的是神吩咐人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二16-17)人後來聽了墮落天使魔鬼的說話,選擇吃了「禁果」,因為魔鬼引誘人叫他們吃禁果時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世記三4-5)魔鬼用了多麼漂亮的謊言,人當時知道神的禁令(正如運動員知道禁藥不能吃),但是人被私慾衝昏了頭腦,創世記三6說:「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結果是甚麼?聖經告訴我們「罪的工價就是死」(羅馬書三23)。「死」有三種情況,一種就是靈性的死,人吃了禁果後知道羞恥不敢見神;另一種是肉體的死,人的肉體會衰殘及離世;最後一種是可怕的,就是永遠與神隔絕的死,即肉身死後,靈魂永遠在地獄裡與神隔絕。因此,吃「禁果」比運動員吃「禁藥」,後果更為嚴重,吃「禁果」帶來的是永恆的刑罰,那怎麼辦?
感謝神,祂知道人沒有辦法救自己,祂更不想人與祂永遠隔絕,於是祂為人類預備了救恩,就是祂親自道成肉身到世間來,就是耶穌基督。聖經提摩太前書一15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耶穌基督曾到世間來,就是為救人而成為代罪羔羊,他為了我們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過,約翰壹書二2說:「他(耶穌)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然而耶穌復活了,顯明祂是救主,人可以因信靠耶穌得救,這是「解藥」!你要耶穌基督成為你個人的救主嗎?
撰文:洪順強